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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AI巨头因高管呼吁“放缓研发”被诉违反反垄断法。
原告指控协调迭代速度损害消费者福利,寻求集体诉讼认证。
案件凸显安全倡议与反垄断法律的冲突,涉事企业暂未回应。
本摘要由 AI 辅助整理,请以正文内容为准。
2026年9月18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法院受理了一起针对Anthropic、OpenAI、SpaceXAI和谷歌四大AI巨头的民事诉讼(案号3:26-cv-10693)。这起名为 Buist v. Anthropic PBC 的案件,起因是四家企业高管近期公开呼吁“放缓AI研发”,被原告指控涉嫌违反联邦反垄断法。
事件的直接导火索发生在9月12日。Anthropic CEO达里奥·阿莫代伊发文呼吁“全行业协调”以限制AI进展速度,强调“放缓”不意味着停止训练,而是要求更平衡地推进能力并留出安全验证时间。随后,OpenAI CEO萨姆·奥尔特曼、SpaceXAI负责人埃隆·马斯克及谷歌DeepMind联合创始人德米斯·哈萨比斯均对此表示公开支持。原告指控,四家巨头高管的公开支持构成了竞争者之间协调产品改进速度的非法协议,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第一条关于限制竞争协调行为的规定。
在原告看来,技术迭代速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福利。原告主张,如果竞争对手协同放缓AI产品迭代速度,消费者将以相同价格获得更新速度更慢的产品,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原告由Trial Lawyers for Justice的律师Nick Rowley代理,计划寻求集体诉讼认证、针对被告的禁令以及宣告被告违法的判决。Rowley在声明中强调,诉讼旨在防止科技巨头达成“私下自利协议”导致AI脱离人类控制,面对核战争等灭绝风险,法治应由政府透明建立并对公众负责。
此次诉讼凸显了AI行业“安全优先”倡议与现行反垄断法律框架之间的潜在冲突。企业高管出于安全考量呼吁行业协同放缓,在法律上极易被界定为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这为AI企业未来的合规发声设定了新的边界,不过最终是否构成垄断仍需由法院裁决。原告将“技术迭代速度”直接等同于“消费者福利”,而被告及行业背景则强调“无约束发展”的生存风险,这种价值衡量标准的差异使得该案超越了普通的商业纠纷。截至9月19日,Anthropic、OpenAI、SpaceXAI与谷歌四家涉事企业暂未对该诉讼作出回应。

